广东湛江雷州被捅死青年陈永强

纪念馆:www.xettw.com/TT443642815
本馆由[ 孝行天下]创建于2023年03月04日

  共1页,到第 页 
  • 走好,陈永强

    弥漫于南山乙村与坑仔村之间的浓浓怨气并没有随着湛江中院的一纸判决而烟消云散。一方一位村民死亡,另一方多位村民身陷囹圄的事实,或许让两村村民间的心理鸿沟愈发深邃。这宗血案,也戳到了部分地方村级治理的最痛处。两个村庄本应唇齿相依,但二者关系最终陷于仇恨之中。本应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官成了械斗的组织者,本应为村民带来福祉的集体资金也成为犯罪者的后盾。当人们惊诧于案中部分村干部的法盲思维时,更应深思,如何避免
    发布人: 一米阳光 阅读(362) 评论(0次) 点赞(0次) 打赏(0个天堂币) 发布时间:2013-05-04 10:29:44
  • 陈永强被致死后,村官安排凶手逃跑?

    2011年7月3日,坑仔村村民再次将两村争议土地上的新修路挖断,并阻止架设电话线杆。当天下午,南山乙村一些桉树被拔掉。   7月3日晚8点,易承再、易保兴、易保进等人召集村民,在黄承日小卖部处召开村民大会,当时到会人数达100多人。易承再在会上通报了树苗被拔的情况。   易万就回忆称, 当时村(小组)长说,如果坑仔村群众还是继续欺负我们村,我们村就陪他们打,出了什么事,由我们村集体承担
    发布人: 一米阳光 阅读(367) 评论(0次) 点赞(0次) 打赏(0个天堂币) 发布时间:2013-05-04 10:28:46
  • 村民陈永强打斗中被打死

    2011年7月4日,一场械斗在雷州市客路镇南山乙村民小组和坑仔村民小组部分村民间展开。打斗中,坑仔村村民陈永强被伤害致死。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伤害致死陈永强的南山乙村村民易万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南山乙村村小组长易承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南山乙村村民易方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南山乙村小组副组长兼出纳易保进犯窝藏
    发布人: 一米阳光 阅读(500) 评论(0次) 点赞(0次) 打赏(0个天堂币) 发布时间:2013-05-04 10:27:03
  共1页,到第 页